晃铃(拼音:Huǎng líng),汉译“铃杆”,以其制作方式而名之。又称铜铃、响铃、神铃。是满、达斡尔、蒙古等族摇击体鸣乐器。满语称“轰务”(Hongwu)。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各地。
在《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中称之为“铃杆”。 所谓“神”是无形的,但在萨满的视界中,又是有形的---用音响“造型”。因而,许多神祇都是带着神铃下界的,即铃的声响象征神的降临,如吉林石姓萨满请下“玛克吉瞒尼”时,这位神灵“手提着神铃,光亮如托立,摇晃着戏耍着,金色神铃,诵唱着神歌进来了。”
晃铃一般不单独使用,常与腰铃配合演奏。它有两种基本的使用方式,一是将铃铛拴结在铃杆上,用手执木杆摇晃作响;另是将铃铛从铃杆上取下来直接用手摇动作响。其演奏方法,或用手摇铃杆作响,称“晃铃”,这是它的基本奏法;或用手执杆顿地作响,称“顿铃”;或用手掌击铃杆使之振动作响,称“振铃”。
《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和《中国乐器》中,将两种不同使用方式的晃铃分列为两个独立的辞条:“萨满铃”和“轰勿”。按其所释之义,“萨满铃”的形制与本文所释晃铃的第一种使用方式(将铃铛拴结在铃杆上演奏)相同,而“轰勿”的形制则与本文所释晃铃的第二种使用方式(将铃铛从铃杆上解下来演奏)相同。据笔者考证,无论是史志的记载(如《呼兰府志》、《依兰县志》等史志的记述)还是田野作业所见(如宁古塔富察哈拉等萨满的晃铃),满族萨满跳神使用的“轰勿”,都是由铃”与“杆”两大部分构成的乐器。所以,上述两书中的所谓“萨满铃”应是“轰勿”,即本文所释的晃铃;而该书中所谓的“轰勿”,实际上只是它的另一种使用方式,倘若特指“轰勿”这件萨满乐器,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