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研究蒋派二胡,过程中听到有人这样评价,说蒋派二胡的特点在一个“细”字,这个“细”就细在对乐曲的处理上。这个评价从蒋派二胡对乐曲的处理过程来说是很确切的。但是,我们在听蒋风之演奏时,觉得乐曲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并不能觉察出哪些地方有处理的痕迹。如《汉宫秋月》,只是在学习时才能感觉到乐曲中细致而复杂的处理,仅凭听觉而论,则会感觉到这首乐曲理应如此。听起来很自然,学起来很复杂,这是蒋风之二胡演奏的特点,也是蒋派二胡演奏的特点。透过这个特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蒋派二胡演奏的“文化取向”。
“文”作为美学范畴,指的是文饰、文采,即事物按照其构成形式美的规律,呈现错综复杂的文饰。“文”和“一”相对。所谓“声一无听,物一无文”。“文化”,泛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本文所说的“文化”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等。
“文”和“文化”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举例说明:原始社会,巫师在占卜时,为了向人们传达一种神秘的力量,常常纹身,这就是“文”的早期含义。这种纹身经过漫长的时期,演变成为对服装的文饰。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就是封建时代服饰的体系。从皇帝的冕服到大臣的朝服,再到普通百姓平民化的服装,等级森严。这一由对服装的文饰到形成完整的体系最后成为一种定势,每一个环节都有着特定的社会背景及特定的外延与内涵,从习惯上及法规上都是不能逾越的。这种具有特定社会背景及特定外延与内涵的服装体系就成为一种精神财富——封建社会的服饰文化。而不再是对服装的简单文饰。在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史上,由最初的文饰上升到文化的事物比比皆是。如酒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等等。二胡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毫无例外,经过近千年的历史演变,不论在形制上还是在内容上,也由最初对艺术上的文饰发展成为一种艺术文化。
从形式上看,二胡由过去的平头圆筒变成今天的弯头、龙头、六角、八角,这一演变过程,其实就是二胡形式文化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有着纵深的、综合的文化积淀,可以说它始终没有超越中华民族“龙”文化的范畴。当然这是另一个命题。
对二胡所表现的内容加以文饰并不是随意的事。文饰的恰当则各依其理,显出天然之趣;反之则会出现另类情形。那么怎样的文饰才是各依其理的天然之趣呢?这就涉及到“文化取向”的问题。
《论语·八佾》记载:“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仁”在孔子那里体现在礼、乐当中,是礼、乐的前提。在孔子看来,没有“仁”,礼、乐都无法实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子谓《韶》,‘尽善矣,又尽美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 从《论语》的这几条记载看,孔子既反对质胜文的“野”——粗俗,不具文采;又反对文胜质的“史”——浮躁,华而不实。追求文质彬彬,相得益彰。既欣赏美,更强调善,追求尽善尽美,和谐统一。推崇“《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孔子认为,音乐要表现一定的感情,但必须适度而不过分,必须和而不淫。在论及音乐的社会功能时,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
从论语的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音乐思想,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仁”是音乐的前提;“尽善尽美”是音乐的审美标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音乐的审美态度;“兴、观、群、怨”是音乐的社会功能。孔子的这一音乐思想体系,千百年来,在我国的音乐文化中一直占据正统地位。从欣赏习惯上讲,音乐作品符合这一思想,人们就接受,否则就不会被轻易接受。这是一种心理定势。古今的音乐作品,无论一度、二度、三度创作都遵循了这一心理定势。能在音乐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品,也都遵循了这一心理定势。近百年以来的二胡作品也是这样,能够经得起上述原则检验的作品被保留下来了;有些应时之作或标新立异的作品被淘汰了;有些作品即使是出自名家之手,但只要违反了上述原则,在流行了一段时间或红及一时之后,最终还是没有被人们记住。
二胡演奏,对乐曲进行细致、复杂的处理,不露痕迹,各得自然之趣,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文化取向上遵循了上述心理定势,不违背由此而形成的欣赏习惯。正因为如此,人们才认为乐曲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蒋派二胡就遵循这个原则,所以,人们把蒋派二胡定位在人文风格上。
一种心理定势、欣赏习惯的形成,有着很复杂的文化背景和纵深的历史原因。特别是中国的民族心理定势和欣赏习惯。因为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有着很深厚的文化积淀,想要形成另一种心理定势和欣赏习惯,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当今世界文化处于交流融合的过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二胡是否应该固守本民族的心理定势和欣赏习惯,或者永远受制于本民族的心理定势和欣赏习惯。这是文化取向上的另一个命题,与二胡演奏的文化取向是不相及的。蒋风之二胡演奏的文化取向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遵循本民族的心理定势和欣赏习惯,是艺术作品获得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