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萧在汉代鼓吹和隋唐音乐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籥是后来排箫的前身。到了周代,箫和籥同被诗人们提及,并载入《诗经》。在古代乐器八音分类中,排箫被列为竹类乐器。在虞舜时代,曾出现一部称为“箫韶”的乐舞,主要是用排箫演奏。古代,排箫同编钟、编磬一样,是非常受欢迎的乐器。从春秋到秦汉的近千年里,排箫在民间广泛流传,在汉代的鼓吹中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排箫在南北朝、隋、唐各代的宫廷雅乐中,占有重要位置。特别是在隋唐的九、十部乐中,就有清乐、西凉、高丽、龟兹、疏勒和安国等诸乐部使用。
排箫经过历代的流传发展,形制各异,名字更富有特色,如“底箫”、“雅箫”、“颂箫”、“舜箫”、“籥”、“籁”和“比竹”等。此外,排箫还被称为“参差”、“凤翼”、“短箫”、“云箫”和“秦箫”等。
盛唐之时,中国的排箫东传日本。至今在日本古都奈良东大寺的正仓院中,仍珍藏着中国唐代的两支排箫遗器,但当时在《东大寺献物帐》上,则称作“甘竹律”。一支为12管,由椽木和革带缠合而成,高30.5厘米;另一支7管,高23.5厘米。两支都已残破,旧管内塞有纸堵,以便于调律,后经修补复原,其形甚为奇异。
随着中国民族乐器品种的增多和西洋乐器不断传入的影响,排箫因音域较窄,难于满足民族、民间、戏曲和说唱音乐发展的需要,逐渐被笛、笙等代替,慢慢地在乐队中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