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在生成初期,主要用于宗教、军事、通讯、民俗、典礼等相关的活动中,是出于实用的功能。后来慢慢地藉由其丰富的音响与鲜明的节奏,人们开始将鼓当做一种审美的物体,应用于日常娱乐或民间游艺之歌舞音乐中,鼓就开始具有音乐艺术的表现力。中国鼓的艺术表现力是由节奏、音色、力度及速度等要素的综合作用所构成,虽然大多数之鼓不具固定音高,但由於上列数要素的结合,乃产生了高深的艺术特色。
以音色来说,由于鼓的形制构造不同,以及演奏技巧的不同,而以不同的力度使用在相同的节奏及音色的鼓点上,也可产生很多的变化,加上速度的掌控,中国鼓将可表达出更丰富多彩的音响艺术。
在中国传统艺术中,鼓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在民间舞蹈、器乐合奏、说唱音乐、戏曲音乐,以及民歌中,出现了很多以鼓为主要角色的乐种,以下作简要叙述。
历史以来,鼓经常作为民间舞蹈的伴奏乐器或道具,鼓作为舞蹈的主要角色,掌控节奏,以宏亮的鼓点,激发了舞蹈的情绪。在各种民族器乐乐种中,鼓是一件重要的乐器。例如吹打合奏中的打击乐合奏,是纯以打击乐器组成的合奏形式,包括在陕西鼓乐与江南的十番锣鼓等大型套曲中的锣鼓段子,以及戏曲开场锣鼓与武打场面的伴奏,宗教科仪音乐的前奏、间奏、伴奏、尾声;还有如民间节庆活动与红白喜事活动的锣鼓班社等等,都有纯粹的打击乐演奏。在不同的鼓与其他打击乐器的音响组合下,以丰富而复杂的音色、节奏与力度的变化,表现了热烈激情或轻巧活泼的气氛。
在说唱音乐中,其伴奏多含有鼓类击乐器,甚至如鼓词、大鼓、渔鼓等曲艺还以鼓来命名,可见鼓与说唱音乐关系之密切。在这些说唱伴奏中,鼓具有击节伴奏或衬托气氛用,
戏曲音乐,无论是唱、念、做、打,都特别讲究节奏的准确鲜明,这节奏性就靠锣鼓乐来表现与控制。、鼓除了单独表现,作为模拟生活音响,如流水声,更鼓报唱。主要是以主导性地位与其他的打击乐器配合,作为演员之刻划角色,如表情、强调、标点、统一协调、桥梁、渲染、省略与提示等作用,鲜明的表现出演员的角色。这种能力当然也是靠鼓及其他击乐器在音色、节奏、力度上的有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