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见于殷末,盛行于东周。河南安阳殷墟出土乐器中已有,周代以来用于雅乐。按史籍记载,它应当是用来指挥乐队、控制整体节奏的乐器。贵族在宴飨或祭祀时,常将它同编钟、编磬相配相和,以槌叩之而鸣。一个重要问题是认定等级身份的乐悬礼制中只有钟鎛而无磬。鼓管类因难以保存,无从判断。
西周时期,诸侯乐悬只一面悬(《小胥》称之为“特悬”)。王畿之内的卿、大夫可能也有乐悬,等级也可能高于诸侯国,但是缺乏直接史料。东周以后,诸侯乐悬多曲尺形两面悬(《小胥》称之为“判悬”),卿大夫为面悬。 “判悬”(两面对峙之形)实际上是先秦贵族生时的乐悬摆列方式,为卿大夫燕乐乡射所用。“曲悬”是诸侯级别贵族死后墓葬裏的摆放方式。两者虽都是两面悬乐,但是“曲悬”为曲尺形,“判悬”为两列平行。一为生时所行、一为死后所用,似有别。“轩悬”之“轩”原意指是“曲輈藩车”,也就是马车的车辕的 L形,记载似无误。秦汉以後,因为文字演变,“曲”作“凵”形。而独輈马车车厢(舆)也正好是“凵”,因此汉以後学者误以“轩悬”为“凵”形乐悬。《小胥》“凡悬钟磬,半为堵,全为肆”与先秦史实正好相反,可能是秦汉京师授受之际错记致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