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悠久的火不思,出现于公元前1世纪初,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人民共同创制的一种弹弦乐器。
火不思见于元代,《元史·礼乐志》(卷七十一)载:“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半瓶,以皮为面,四弦皮絣,同一孤柱。”这种乐器在蒙古族建都北京的元代,已被列入国乐,是经常在宫廷盛大宴会或王室内宴上演奏的乐器。后来广泛流传和盛行于中原,在山西、陕西、河南一带,汉族人民也喜闻乐见。
盛行于明代,15世纪中叶,蒙古瓦剌部强盛,明廷赠送给瓦剌可汗的礼物中就有火不思。在明英宗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的“土木之变”中,掳获英宗的瓦剌太师也先特别擅长音乐,他宰马设宴,先向英宗奉上皇酒,然后亲自弹奏火不思并唱着歌。火不思在蒙古族中流传,并起着沟通蒙、汉族之间文化联系的作用。
到了清代,蒙古族的风尚再度盛行,这是因为清朝入关前(叫后金),满族的文化受蒙古族文化影响较大,入关后,清朝除继承以汉族为主的中原文化外,又有意识地提倡满蒙文化,所以许多元朝习俗又兴盛起来。
清朝把蒙古族音乐列为国乐之一,除在欢宴蒙古王公时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会和木兰行围时都要演奏。
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喀喇沁王府乐队中仍在使用火不思。火不思还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在河北省易县东韩村的十番会演奏中,至今仍使用火不思。传统的火不思,形似饭勺,琴杆较长,共鸣箱较小,由于音箱蒙 有皮膜,因而音色富有浓厚的草原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