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艺术审美,从古琴产生那时起,人们就开始不断地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
古人选用桐梓来造琴,是为追求琴声之美,因桐木能发出清亮而兼有金石之声韵,且不变形。琴学大家嵇康对琴的斫制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须选用峄山之桐,“乃斵孫枝,準量所任,至人攄思,制為雅琴。乃使離子督墨,匠石奮斤……錯以犀象,藉以翠綠,絃以園客之絲,徽以鐘山之玉。爰有龍鳳之象,古人之形。”等等,这一切皆是为了追求古琴的声形具美所做的努力。
古人造琴,音色美的最高标准是“九德具备”。有了好的音色,还要追求美的造形。“上尧相传,善斵琴者,八十余样”,能有如此多的式样,是人们对古琴形制美的不断改进的结果。
拥有一张好琴,按弹之初,从坐姿开始,琴人先贤就有种种规定:要身对五徽,正襟端坐;按弹之时,坠肘沉肩;不许摇头晃脑,左顾右盼;“下指沉静而不得暴躁”;“听欲静虑,不逐声色”(宋《太古遗音》)等等。这只是对初学者的基本要求,从而逐渐形成端庄大雅的演奏风度,也给听者以视觉美。
古人弹琴为了实现理想的审美效果,就必须对弹奏技法提出具体要求,制订出美的标准。明初冷谦的《琴声十六法》,就是比较系统而深入地论述演奏美学的理论著作。文中把对琴声的要求总结为十六个字,即轻、松、脆、滑、高、洁、清、虚、幽、奇、古、淡、中、和、疾、徐。并结合琴声的演奏特点,逐条阐释。
冷谦之后,明末徐青山的《溪山琴况》,也是论述古琴音乐美学的著作。徐氏针对《琴声十六法》的不足,扩充为二十四况,并把“和”,提到了首位,详加论述。这是因为“和”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从先秦起,就不断有人论及,一向受到重视。